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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什么一半以上的家族办公室负责人是“外人”

发布日期:2014-02-11 | 文章来源:FTC家族信托中心

家族办公室通过其治理结构来服务投资他们的家族。沃顿的调查报告称,家族办公室需要明确的治理行为来保持工作人员问责制,比如根据已定标准展开的定期评估,以及评估结果的透明报告体制。调查报告指出,“问责制同客观性一道,成为建立信任的基础,同时也是建立家族理财室的根本原因。”数代同堂的大家族成员常常以某种方式参与家族理财室的治管活动,有时以非正式的形式,有时则通过公司治管委员会。


将近半数(43%)的调查对象选择家族成员作为单一家族理财室的负责人,51%的调查对象选择外部专业人士来担当这一职位。在对调查报告进行较为详细的分析后发现,越富裕的家族就越有可能聘请外部人士来管理他们的资金。在百万富豪的家族办公室当中,有55%选择家族成员担任其负责人,而在亿万富豪的家族办公室当中,仅有27%选择家族成员担任其负责人。


选择外部专业人士来担当负责人的原因是,他们对家族业务及整个家族情况都很熟悉。其他家族明确不从家族企业中聘请人员,是因为他们想把家族资产同公司资产分开。“公司治理非常重要,”阿密特教授说道,“有趣的是,我们在对欧美及其他国家的家族办公室进行比较时发现,美国的家族理财室的治理最弱。”


(文/诺亚财富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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